都来读 > 道体尘心 > 第七十七章 俞欢的故事(上)

第七十七章 俞欢的故事(上)


俞欢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他应该是被吊起来了,整个人悬空,有着明显的失重感。

他感觉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莫名的虚弱之中。

在被蛛丝捆住之前,他记得自己似乎并没有受伤,即使是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应该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吧,难道是那只蜘蛛妖弄的?可是完全没必要啊,自己只是一个小人物,直接顺手杀了自己就行了,没必要搞这么多的小动作。难道他放了我一马?

等等,我记得蜘蛛的习性是会把猎物包在茧中,然后在他们体内注入消化液。消化液会把他们的血肉骨髓融化成一滩血水,再被蜘蛛吸收,那之前手背上的刺痛就是那只蜘蛛妖在注射毒液?

俞欢惊骇莫名。

难道自己的下场就是那样,被吸食得只剩下一副皮囊?

呵呵,我真傻,居然会认为妖怪会放过自己。

想到这里,俞欢觉得身体越发的虚弱了,仿佛能感受得到身体里面各种血肉器官开始融化了,一阵阵地剧痛袭向他,让他几度以为下一秒自己就会痛死过去。

于痛苦之间,俞欢眼前似乎出现了一点亮光,埋藏在心底的各种记忆慢慢浮上心头。

......

俞欢今年二十七岁,江市本地人。

在一般人眼里,他是一个年少多金的成功人士,才二十七岁就已经是一家公司的副总,年入百万以上,在同龄人还在为生计奔波之时,他已经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在江市野修眼里,他是一个幸运儿,能和江市特策组扯上关系,之后又抱上了江市首富林天骄的大腿,境遇比起那些累死累活全靠自己的野修们好上太多了。

可是实际呢?自己人知自家事,俞欢从来不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多么幸福,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俞欢一直处在一种人厌鬼憎的境地。

和那些天生灵感强大的人一样,俞欢出生之时,便从母体携带了相当数量的先天之气,这既是上天的馈赠,亦是诅咒。

如果俞欢生在一个修士家庭里,这样的孩子会得到重点培养,如果能够进入天缺府,不谈进入执行部,在特策组里还是能有一席之地,如果厌恶打打杀杀,后勤部也会为他敞开大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俞欢将会有另一种不一样的人生。

凡是最怕“如果”二字,这些“如果”全部不存在。

俞欢只是生在一个普通人家庭,普通的爸爸妈妈,普通的街坊邻居,如果不是通灵能力,他应该也会拥有普通的人生。

从小时候起,俞欢的通灵能力就被他身边的人察觉。

比如一家三口一起吃饭的时候,俞母让俞欢准备碗筷,俞欢却准备了四份碗筷,在俞母问起来的时候,他还天真地说:“那里不是还有一个叔叔吗?”

再比如家里养了多年的宠物狗老死了,可是俞欢还是每天会准备狗粮,然后看着装满狗粮的食盆,眼神似乎在说:“快吃啊,怎么不吃啊。”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最开始是他的父母,然后街坊邻居都知道俞家那个孩子有问题,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被些怪东西缠上了。最后整个小区的居民们都知道了俞家有个怪小孩,纷纷嘱咐家中的小孩不要和他接触,生怕自己的孩子也遭遇了怪事。

这种情况贯穿了俞欢的整个童年时期。

一般来说,每个人从母体中携带的先天之气都是有数的。

正常情况下,少的时候可能还在婴儿时期,先天之气就会散尽;多的差不多也就十岁左右也能消耗殆尽。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农村里还流传着小孩子能还见那些脏东西的传言,根源就在这里。

然而,世界这么大,总有些特殊情况。俞欢是一个,张文远也是一个,从这个角度来说,俞欢比张文远还要惨,一直到通灵能力快要消失的时候才认识了李卫道,才知道了修士的存在,也知道自己多年的不幸的原因。

言归正传,由于俞欢童年的异常,不仅导致他本人幼年时期生活学习十分难熬,还让他的父母在小区里受到了影响,最终这些影响逐渐扩散到俞欢身上,最鲜明的体现就是他的父母在家中不待见俞欢。

步入中学之后,由于俞欢在小学期间的恶劣“名声”,他的父母把他送到了离家较远的寄宿初中,一方面是让他和原本的小学同学避开,重新开始经营人际关系,另一方面又何尝没有眼不见为净的想法。

此时的俞欢已经懂事了,过去那种看得见鬼物的能力给他带来的困扰历历在目,他自己也下定决心在中学阶段尽量表现像个普通人一样。

然而,有句话叫做“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句话用在这里也是合适的。

虽然俞欢已经尽力表现的和普通人一样,但是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层出不穷,他的异常很快就被人发现了,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大半个学校的人都知道了学校有俞欢这么一号怪人。

自此俞欢的“伪装”计划还未实行多久就宣告破产。

于是乎俞欢又回到了小学时所面对的境遇,知道他的人都会带着有色眼镜看他。

他受到了孤立和排挤,即使有的学生并非是有意的,他们可能只是害怕。

事情一下子回到了原点。

大约是由于没有人愿意和俞欢交往的原因,俞欢能够更加专注于学习,从小学到初中,他的文化成绩一直都还不错,中考考上了当时附近最好的一所高中。他的父母虽然不待见俞欢,但是俞欢能够考上好的高中,他们也是与有荣焉,在经济上大力支持俞欢。

进入了高中,俞欢的境况也是没有任何变化,毕竟都是附近的学校,俞欢的大名早就在附近传开了,而且他有许多初中同学都考入了同一所高中,况且经过了初中的“伪装”失败,俞欢已经懒得再作掩饰,大大方方的展现在所有人面前。

本来俞欢觉得自己会像初中一样,在众人的指点非议之下,度过自己的高中生涯,但是没想到在这所学校里,他邂逅了一位少女,体验了一段甜蜜而又苦涩的暗恋,更因此断绝了后续的学习生涯。

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是在夏末的学校走廊里。

当时他刚刚步入高二年级,而那个女孩子是高一的新生。

俞欢从走廊经过,远远望去,高一的新生在操场上上着体育课,青春洋溢的肉体在操场上肆意地挥洒着汗水。

一道人影高高跃起,将手里的球拍重重挥下,羽毛球打着旋越过球网,与地面碰撞,对面的学生根本没反应过来。

俞欢注意到了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孩。

她吸引俞欢的并不是她的美貌,她长得好看,但是并没有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而是一种让人越看越觉得好看的那种。也不是姣好的身姿,大概是长年运动吧,女孩身形优美,曲线平滑流畅,虽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女孩,但是身体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玲珑有致。而是那张热情真诚的笑脸,那是俞欢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体会过的感觉。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吧。

于是俞欢有意识的注意起这个女孩,他打听到这个女孩名叫单可,高一新生,活泼开朗,热情大方,在高一年级里很有很有人气。

而俞欢自己在学校的标签是什么?冷漠、孤僻、不合群、书呆子、不通人事、奇怪、有病......

巨大的差距让俞欢心生绝望,于是俞欢把这份情思埋藏在心间。

俞欢继续正常的学习生活,学习之余他会注意单可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次偶然的相遇、一个不经意的对视都会让俞欢心头泛起波涛。热恋的火焰熊熊燃烧,万吨的海水都浇不灭这股火焰,却被俞欢自己深埋在心底。

变化出现在一个周末。

俞欢学校规定住校生每周只有一天假期,只能在头一天下午放学之后离校,第二天傍晚之前返校。虽然俞欢家离学校距离不远,但是俞欢还是选择了住校,对于这一点,他的父母也是极为支持。

回家修整了一番,第二天下午俞欢去上学,在学校附近的小巷子里,他遇到了被一些别校学生堵住的单可。俞欢虽然幼时经历过各种排挤,但是本质上还是一个根正苗红,充满着正义感的少年,更何况被欺负的还是自己的暗恋对象。于是他冲上去和那些人大打了一架,俞欢以一敌五,最后住进了医院。

出院之后,学校以打架斗殴为名,将俞欢退学了,自此俞欢就再也没有上过学,一直在社会上浪荡。当时,他只有十七岁。

再后来自己就没有了单可的具体消息了,听说她学习不错,考上了大学。俞欢在高中群里看见了单可的照片,那个开朗活泼的女孩长大之后变得知性而沉静。前两年她结婚了,给俞欢发了请帖,毕竟当时是俞欢救了她才导致自己被退学的。但是当时俞欢混得贼差,心里自卑,再加上结婚的还是自己的暗恋对象,俞欢就借口工作繁忙没有去,只是随了个大大的红包,让结婚的小两口都有些不明所以。

某一年,俞欢在网上冲浪,不知从哪里看到一首小诗: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而你在想我。(注)

看着看着,俞欢莫名的泪如雨下。

年少的时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情思,等到长大了,成熟了,这种感觉不仅没有在记忆中淡去,反而如同窖藏的美酒,愈久弥香。

注:这首诗出自于武汉大学三行情诗大赛第一名,很好的一首诗,越读越回味无穷。


  https://www.dldwx.cc/xs/50657/70885383.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dldwx.cc。都来读手机版阅读网址:m.dldw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