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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40章


我沉浸在小a的音色里。

        旋转门里出来一个人。

        他捏着一根烟,耳廓旁贴着一枚手机。

        他在听着电话,不发一语,仅任由另一方在讲话。他很快瞧见了站在绿植旁的我。

        烟头冒起火星点,照亮了一小圈范围。

        烟身素白,烟嘴是细腻亮黄色的,宛若珍贵的黄金。

        我在商厦vip烟酒店里见过这种烟,国产的“金钻”皇后。

        它是匠工从烟叶中精挑细选而成的,传言选中的概率是二百分之一。

        我爷爷、爸爸也抽烟,但没他抽得那么高档。

        我爷爷用的是旧时年代生产的烟杆,烟杆下方是一个灰色布袋,里面盛着自制的烟丝。烟杆很长,家乡人的说法就是为了方便打不听话的小孩。我记得自己七岁时,曾将盐巴倒入了我很不喜欢的爷爷碗里,他不知觉情况下尝了一口,当场气得火冒三丈,二话不说挥着金属烟杆罚了我一顿。我的皮肉疼到骨头里,却也开心得不得了。我的念头就是:谁要嫌弃我女娃的身份,我就让他不好过一点儿。

        我爸爸不用烟杆,他抽的是细小便携的卷纸烟,卷纸烟在九十年代就开始流行了。他平时都抽一元一包的劣质大前门,要是碰上喜事或者节日,他就改抽红双喜。他不自己买,时常派我去小卖部。我也很乐意去,因为我可以用剩下的钱买糖果和辣辣香。

        可是,让我没料到的是,爸爸抽红双喜的专属日子却被打破了。那是发生在我妈入土的一个月后,我去坟地里时,看见他就坐在妈妈的坟头抽红烟,我当时特别生气和悲恸,冲动地想飞过去骂他揣他。在淡淡的烟雾中,他突然抹了一把眼睛,尔后将烟蒂扔在方才坐下的泥土里。站起来,他佝偻着清瘦的身板回头瞅了一眼,后又垂头走下山坡。我也搞不清楚自己那时为什么躲在了麦地里。

        我赤着的胳膊和脸被麦芒的针尖扎了好几次,痒痒的又痛痛的。我蹲在田里,不敢发出声,只是眼泪像开了闸似的簌簌往下流,连续不断的嗝窜上来,我捂住嘴巴又给它生生憋下去。

        直至听不见脚步声,我才拨开麦子走出来,我走到坟头,捡起了还残存的有燃烧印记的烟身,之后用尽力气撕烂它。细碎不多的白纸和灰色烟丝飘下来,有清淡的烟草味袭来,我不解气,又抬脚把它们撵进泥土里。

        比起爷爷和爸爸,独独煞抽得要好一些。因为他的零钱比我多,所以他也是买得起农村里比较贵的香烟。他的钱是俞姨经常偷偷往他包里塞的。

        抽烟好像就是男生独立成熟的标志,有人为了精神麻痹,有人为了耍帅,有人为了社交应酬,有人单纯是因为眼红被传染。

        记事以来,我在老家就看过太多的大人聚在一起抽烟喝酒打麻将了,我一直以为这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是当我从学校老师口中听到,我才认识到抽烟所产生的尼古丁会对人体造成数以万倍的毁灭性伤害,并且不仅仅对自己的,更对他人的。

        我讨厌吸烟的爷爷和爸爸。

        他们在烧钱,也在烧命。

        最可悲的,烟明明是众人心知肚明的毒瘤,大伙还是对它趋之若鹜。

        那个告诉我们吸烟会有哪些危害的班主任老师也是,他在课间仍一嘴一口的抽着,完全醉然其间。

        烟真恐怖,它让人明知是毒药还要去上瘾。

        好在我的小a还能如此洁身自好。

        ——————

        他咬了一下烟蒂,雾气飘散到空气中,逐渐消失。

        “在看什么?”小a问。

        我别过头。

        “一个朝气勃勃的帅……青年。”

        我本来想说“帅富”青年的,中途立马去掉了“富”。他可能比任何人都介怀这个,我不能用敏感词汇拉大我们不近的距离。

        我专注在他的脸上,不放过任何一个微表情。以前不喜欢他时,我可以随心所欲说出任何一个男人并且不在意他的反应,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想知道他在意我的程度。

        嗯,女人需要功利的恶毒。

        他不是完全的双眼皮,只从中部开始往眼尾处的方向慢慢显现出来。

        我喜欢他的眉毛和眉骨。

        他的眉形略有上扬,不笑的时候,会有丢丢严肃的感觉,但又和正统的剑眉不一样。

        面相说,这种眉毛的人心性坚韧独立,事业上会蒸蒸日上。

        不过,不管他笑或者不笑,我都喜欢极了他的样子。

        我终于知道了恋爱使得女人痴傻的原因了。

        因为我愿意变得稚拙,而且这样会离幸福更近一些。

        他三指并起搭在颧骨处,唇是闭着的。

        像是在思考,又像没在思考仅是单纯的观望我而已。

        我有些失望。

        “你都没有吃味的样子。”我批评他。

        “我以为你说得青年是指女孩儿。”他揶揄道。

        我呵呵地笑不起来。或许自己给他造成了粘腻他的坏印象,让他一下没了危机,当然也不能排除,你没入他心根,算不得他顶尖的心头好,他不太在乎你的异性朋友。

        “是帅哥呢,他还请我们吃饭。”我没说去酒吧。

        怕他不相信,我打算用事实去证明刺激他一下。

        我望向小b,他已经背过身去。

        lucky!

        趁人没察觉,我将摄像镜头转向他。就在那一瞬间,他登时又转过身面向我。

        四目相对,被人捉鳖,我太过惊愕,三秒后才缓过神,随之急促收回手机。

        血液要灌满脑壳。

        我往挡风壁那儿走了几步。

        心绪稍稍宁静些,我才看向视频。

        “那是请你吃饭的人?”他不露声色的看我。

        我自己做了坏事,所以也没太有心思去解读每一个表情肌了。

        “今天马拉松现场戴棒球帽的也是这个人?”他口吻平淡的问出。

        我朝那个方向又张望了数次,幸而已经看不到人了。

        “棒球帽?”他怎么知道的,我很纳罕。

        “你拿着视频拍现场给我看了。”他解了我的困惑。

        “你观察力真好。”不愧是神经细胞发达的家伙,我发自内心真诚的赞美道。

        ——————

        这是第二次与他隔着视频了,尽管金雯的手机像素特低特劣质,而且那人也换了一套装束,他也能朦胧觉出是同一个人。

        他视觉能力确实不错,但此刻他没想给闫景炫当成假想敌。

        金雯不像袁茉茉能勇敢去飞去争取的人,她只是个会喊口号不太爱去行动的小女生。

        另外,他不傻,他当然觉察到金雯对他的羁绊愈加深厚,她在引他吃醋。

        而这一系列的小举措反而更可以让他安心。

        没错,她是个可以控制在掌间的姑娘,这女孩真得很依附他。

        只是后来再回忆起来,他也立马顿悟莞尔了,人有时候不应该太自信,这个世界,其实人心是最难把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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