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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56章


56当年往事

        “少主。”

        野外,米尔斯刚抓到个满意的猎物,就被两只鹰拦下来了,他们降落之后迅速变成人,朝着米尔斯单膝下跪激动地喊到。

        “你们是谁?”米尔斯冷淡地说到,虽然他能看出来两人与他同族,但是他现在并不想和这些人有任何瓜葛。

        “少主,我们是您父亲的亲信,族长他被奸人所害,才不得已让您流落他乡的,都是属下们无能,请少主千万不要埋怨你的父母。”兄弟二人中年长的那个情真意切的对米尔斯说到。

        “你说什么?”本来还想直接走人的米尔斯听到这两句话止住了脚步,忍不住问到。

        “少主,当年族长的一位心腹不知为何勾结猫头鹰族,在少主出生的那天夜晚对族长家发动攻击,夫人刚生产体力消耗殆尽不幸被俘,他们那夫人威胁族长,族长顾忌夫人的安慰处处受制,不敌贼人被俘,而后被残忍杀害了,之后那人连夫人也没放过,夫妻二人双双惨死。而我为了保住主人唯一的血脉将少主您连通窝一起放在河里随水流飘走了。等我回去准备帮族长的时候,也被暗算受重伤,失去了兽人之力成为了多了堕兽,而我弟弟当时对少主的下落并不知情,因此以为主人一家都被杀害了。所以这几年才没有来找少主的。”老大悲愤悲愤又愧疚地说到。

        “我不舍得哥哥因为成为堕兽而被杀死,便带着哥哥离开部落一路逃亡,前不久我偶然听说有一个森蚺族可以治疗堕兽,我便带着将信将疑地心情带着哥哥去了那里,没想到天无绝人之路,就连堕兽这样的绝症都能被治好。在治疗过程中,那位医师偶然提到羊族部落有一个幼崽跟我们原型很像,再结合地势一看,我们才猜测那很可能就是少主您,所以我养伤,我哥哥修炼,一路走走停停,我哥哥一恢复人形我们就立马赶来了。”弟弟也连忙说到。

        “主人在天有灵保佑,让我们顺利找到了少主。”两人接着又欣喜地说到。

        “你们怎么确定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总不能是我们种族一样这个原因吧。”

        “少主于主人长得一模一样,我们绝对不会认错的。”二人斩钉截铁地说到。“只是按理来说少主应该会比现在看起来小一些,莫非是少主当年提前破壳了,少主肯定吃了不少苦吧。”

        两人眼里闪着泪光,哽咽地说到,“都怪属下们没有保护好少主。”

        两人表情看起来非常真切,不像撒谎的样子,米尔斯心底对他们的话信了几分,毕竟比起被主动扔掉,这样的原因会更能让他接受些吧。

        “这件事情太突然了,你们先走吧,我需要好好想想。”米尔斯说到。

        二人相互看了看,只得暂时无奈作罢,“少主,我们会一直留在羊族的,如果主人想好了的话,可以去喜气旅馆找我们。”

        “行。”

        ——

        “我们当然要去了,不过去之前还得查清楚他们说的是否属实,而且他们能够轻易认出你,那他们部落的人肯定也有人能,我们还不能直接去。”晚上回家后让米尔斯将今天遇到的事全部告诉了丁铃,并且还询问了丁铃的看法,于是就有了上面的话。

        “今天我已经去森蚺族询问过了,冉月生告诉我说去年确实医治了一个鹰族,并且当时一人一鸟非常落魄,她当时出于好奇,偶然提到过我,那两人这一部分话是对的上的。”米尔斯说到。

        其实今天来找米尔斯的两兄弟何止是落魄,弟弟为了不弄丢哥哥,需要随时跟着他,并且还要时不时地防止失去人性的哥哥攻击其他兽人,但是他们高原巨鹰非常有领地意识,不同家庭的同性鹰族即使是在部落都是相隔至少两三座山头的,他哥哥不认识他,所以自然而然地对他发动了不少攻击,其实一人一鹰,伤势较多的反而是弟弟,成为堕兽的哥哥身体状况还要更好些,要不是偶然知道了堕兽之症可以治疗了的话,弟弟也撑不了几年了。

        “既然如此,说明那两人还是有一定可行度的。”能够有如此毅力和义气不放弃自己成为堕兽的哥哥,至少两人中的弟弟不会太坏。

        “反正我们本来也是要去的,现在多了两个知情人也是好事,不然如他们所说你的模样竟然跟你父亲很相似,我们贸然前去反而不安全。”丁铃继续乐观地说到。

        “确实。”

        “我今天去治病的时候路过羊大叔家,他说过两天他们就会有一队人带着货物去葫芦镇去交易,羊大叔说葫芦镇是高原巨鹰部落附近最大的交易中心,到时候他们也会有人去那里交易,我们可以跟着羊大叔去打探打探情况。”丁铃思索了一会儿说到。

        于是经过简单的商议,丁铃和米尔斯第二天找到了羊大叔,最终他们一个以队医的身份,另一个则以空中斥候和保镖加入了商队。

        至于昨天到的两兄弟,米尔斯决定让他们两人单独行动,提前前往高原巨鹰部落打探情报,他们离开部落很久了,肯定有不少变化,如果两兄弟是自己人,那么这样可以为米尔斯进攻部落提供有利的情报,如果他们不是自己人的话,这一招也将两人支走,也可以暂时保证两人无法作妖。

        “我想了一下,我愿意替我父母报仇,但是我需要一点时间准备一下,在这之前,我希望你们能够回去尽量多帮我打探打探消息,你们先告诉我一个地址,我后面会去找你们的。”去旅馆找到两兄弟后,米尔斯认真地说到,而他们准备去葫芦镇的事米尔斯则暂时隐瞒了下来。

        听到米尔斯肯定的答复,两人激动不已,连连称是,“没错没错,我们是得需要先回去打探打探,不然贸然前去,万一少主被那贼子害死了怎么办,我们即刻就出发。”

        “你们注意安全,小心行事。”米尔斯又说到。

        “少主放心,作为主人的部下,这点本事还是有的,”两人说到。

        送走两兄弟后,丁铃和米尔斯便隔日和商队一起前往了葫芦镇,这次去交易,商队早已经提前准备好了足量的货物,所以一路直奔目的地,不过十五日,便到达了葫芦镇。

        葫芦镇不是因为其盛产葫芦而得名的,而是因为它地形形似葫芦而得名,葫芦镇位于山峰之间的峡谷,虽说是峡谷,但这里并不小,它是目前为止丁铃见过的最大的居住地,葫芦分为头尾两个部分,中间由一条小溪隔开,上半部分偏小,地势最平坦,又是葫芦镇的入口,因此这一部分全是各色商店,下半一部分地势相对不平,面积更大,居住着葫芦镇的一部分常住人口,为什么说是一部分,是因为还有一部分兽人更喜欢居住在葫芦镇两边的山里,所以这里是比之前丁铃他们去过的鸟族部落人口还要多,种族还要丰富的大型聚居地,以镇为名,绝对不为过。

        丁铃他们跟着商队,来到了商业区的中部,并且是附近店面最大的商家,丁铃粗粗一看,竟然有七个门面,而附近其他家最大也只有三个,这算是丁铃第一次直接感受到羊族同胞们在商业与其他部落的差距。

        “怎么样,厉害吧。”同行的伙伴看丁铃的表情,自豪地说到。

        “太厉害了。”丁铃捧场地说到。

        “接下来就没你们什么事了,你们初来乍到,先到处去逛逛吧,不过记得天黑前要回来,我好带你们去住的地方。”同伴摆了摆手继续说到。

        “对了,这里有很多其他地方没有的东西,你们身上钱够不够,不够我先借你们点。”他想了想又继续说到。

        “够,我们也不买什么,就先逛逛。”丁铃说到。

        葫芦镇的商业区虽然店铺众多,但是却根据商品不同分了四个区域,羊族所在的前半区主要卖生活用品和手工制品,比如羊族特色毛衣毛毯等,以及丁铃教他们制作的纸张都属于生活用品,除了这些,还有一些编织的竹制品之类的东西也在这一区域售卖。对了,羊族的货物可不止两种,除了去其他部落交易的货品外,由于做饭需求,丁铃还“无意间”做出了陶瓷制品,由于其比本地陶器精美,也是现在羊族供不应求的货品之一。

        第二部分是武器,这个世界虽然还比较落后,但是还是有着一些冶炼技术,丁铃在羊族里也见过青铜制的剑戟和护甲,此外还有一些天然的牙齿类刀刃,有些动物的牙齿巨大还十分锋利坚韧,这些牙齿做的武器也十分受欢迎。

        第三部分是贩卖动物,活的死的都有,高原巨鹰的生意就在这一区域,高原巨鹰生活在海拔偏高的高原,高原虽然地势高,但山峰并不陡峭,绵延起伏都十分平滑,那里水草丰茂,地势开阔,非常适合马的生存,因此高原巨鹰一族以养马贩马为生,他们掌握着这世界上四成的马匹生意,另外六成则由世界其他零散的草原地区掌握,不过这些部落杂而散,完全没有高原巨鹰部落那样的规模,而且生活在高原上的马耐力更好,其他部落也更喜欢他们的马匹。

        马匹是这个世界上最通用的交通工具和战略物资,所以仅靠着这一项业务,高原巨鹰部落就成为了跟羊族相媲美的富豪,虽然拿羊族和高原巨鹰族放在一起说,但高原巨鹰部落的人口可比羊族部落少多了,而且他们饲养马匹也比羊族走南闯北简单多了,所以说起来高原巨鹰不论是个人财富还是赚钱的轻松度都超过羊族不少。

        除了马匹,其他普通动物如牛羊啥的也会卖,也有一些猎户在附近打猎也会来这里散卖。

        第四部分离居民区最近,卖的都是粮食瓜果等生活必须品。

        丁铃对这一部分挺感兴趣的,但是去那里必须要经过第三区,很容易引起高原巨鹰的注意,因此出发前,她先在店铺后面的空房间里将米尔斯乔治打扮了一番,将最显眼的脸遮得严严实实,然后才出发前往第四区。

        这里科技不发达,鲜果蔬菜并不能长久保存,因此一些新鲜的蔬菜基本都是这附近种植的当地特色,丁铃和米尔斯到处看了看,竟然发现了不少宝贝,比如紫苏叶和藿香叶这两种特色香料,一个佐烤肉香而不腻,一个烧鱼独特又美味,丁铃不仅买了些现有的叶片,还跟老板定了一些完整的植株,到时候放进空间保存,等回到部落就种下去,想什么时候吃都可以。

        此外,丁铃还在这里发现了香甜的柿子和苹果,丁铃买来试吃了一下,味道都十分不错,于是果断将老板的货包圆了,除了自己和米尔斯吃以外,还可以分给店里辛苦工作的同伴们。

        第一次逛葫芦镇,丁铃和米尔斯满载而归,并且由于乔装得当,全程没有出什么岔子。

        往回走的时候,丁铃还特地去第三区买了些肉和鱼,准备美美的消耗自己才买的紫苏和藿香叶。

        这天大家紫苏烤肉和藿香鲫鱼广受好评,苹果和柿子也非常受欢迎,度过愉快又热闹的,,。一晚后,米尔斯按照计划和丁铃告别,准备去两兄弟约好的地方接头,看看他们都搜集到了多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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